本着“保证教学、服务科研”的原则,中心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以保障各种仪器设备和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。中心各类仪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。原则上贯彻“谁产谁修”的原则,建立维修卡片,归入设备档案,实行专人保管与维护,责任落实到人。这些的规章制度包括:
1、仪器维修实行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。并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,逐步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的维修网络。如教学实验室发现仪器故障,只要实验室负责人向院(系、部)负责人提出申请,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”,并提出维修方案,仪器设备管理科就会及时组织力量给予维修。发现大型设备故障,及时联系厂家来维修。
2、对于不能维修的仪器,学校组织专家论证,实施报废。
3、对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管理。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,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及时修复,并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技术档案。
4、与国家天文台具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,因此天文台部分进口仪器,在经过生产商许可的条件下可由国家天文台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,大大缩短了维修时间,提高了仪器的利用率。
5、贵重仪器设备提倡资源共享,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有偿服务等。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,既提高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,又保障了仪器的正常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