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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教学考核办法

2018-06-14 10:44:58      点击:

1 .学生课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,了解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,弄懂实验原理。教师对实验预习情况进行检查。未预习的学生不准做实验。
2 .按指导书要求,用另外纸张设计记录表格,以备实验时记录和课后整理。
3 .实验结束后经教师检查实验数据,同意后方可离开。
4 .按时交实验报告,教师对实验报告进行批改,并根据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情况决定同学是否通过。
5 .学生无故缺做实验次数达到本学期应开实验次数 1/3 以上,将得不到本门课程的成绩。
附:实验报告要求
规定一律用统一的实验报告本认真书写实验报告。
实验报告的具体内容要求如下:
实验名称
一、实验目的
二、实验仪器(器材)
三、实验原理
包括指导书所要求的理论计算、推导,实验原理图、流程图,曲线分析以及其它实验教师所要求的内容。
四、实验数据表格及处理
这里应该是课后根据实验原始记录整理重抄的正式数据,并按指导书要求加以处理。如有曲线,应用坐标纸画出。
五、实验结果分析
即完成指导书所要求的总结、问题讨论及实验成功的关键及失败原因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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