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间科学与物理实验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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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间科学与物理实验中心安全制度(四防措施)

2018-06-14 10:48:04      点击:

1 .防火: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妥为保管。在使用电炉、蜡烛、酒精灯等明火时,要有人值守。随时检查电器线路、通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;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,要马上切断电源,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。实验室内禁止抽烟。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、处置,发生火灾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(电话 119 )。
2 .防盗:实验室仪器,定位定柜整齐放置,贵重、民用性强及零星小件物品须上锁保管;离开实验室前关好门窗,拉好窗帘,关好卷帘门。发现被盗或破坏,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及主管领导。
3 .防毒:对有毒物品,应保存在封闭容器内,由专人保管,在使用时须特别防护。
4 .防水:随时关好实验室中的水龙头,以防淹水;并经常通风,保持实验室干燥,避免仪器设备受潮、霉变。
5 .节假日前由实验室安全员会同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。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。
6 .实验教师应熟悉并按有关专项安全规则执行:如( 1 )电器安全规则,( 2 )易燃气安全规则,( 3 )高压气瓶安全规则,( 4 )消防规则,( 5 )防毒规则,( 6 )防辐射规则,( 7 )防暴规则,( 8 )传动设备安全规则,( 9 )一般急救规则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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